依據臺教青署輔字第1052160176號函所示,請103年度「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」第二階段受補助學校及團隊,
請於105年3月14日前備齊文件並檢附公文(受文者應為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」)
送達至U-start專案辦公室(地址: 10042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B1),辦理第2期補助款請領及結案作業。
應備文件包含:
- 紙本公文(正本,受文者為青年發展署)
- 學校領據
- 「教育部青年署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」正本(附件1)
- 「創業團隊受款帳戶資料」正本(附件2)
- 學校撥付創業團隊第1期款之匯款證明(須有學校出納單位印章)
- 「績優創業團隊計畫執行成果報告」 1式2份(正本1份,副本1份)(附件3)
- 電子檔光碟1份(內容需含前揭文件,惟不用附公文電子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