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依據110年5月4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102102300號函辦理。
2.「110年度U-start創新創業計畫」第一階段獲補助學校與團隊,應於文到3周內完成線上請款作業,
並備齊相關請款用印文件及紙本公文(受文者為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」)寄達U-start專案辦公室(地址為「10042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B1」),以完成補助款請撥作業。
第一階段請請款應檢具文件:
(1) 公文(受文者:教育部青年發展署)
(2) 學校領據(請開立50萬元/隊,抬頭為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」,並於領據上註明學校匯款帳戶)
(3)「請領補助創業團隊名冊」
(4)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」正本
(5)「創業團隊補助經費支用計畫表」正本
(6)「創業團隊受款帳戶資料」正本
(7)「獲補助創業團隊進駐育成合約書」影本
(8) 如有計畫變更情事,請檢附「計畫變更申請表」,並完成管考系統變更作業,無則免付
(9)「創業團隊執行計畫切結書」正本
※以上請撥文件請至管考平台系統(http://mustart.yda.gov.tw/admin)作業後再將紙本寄出。
其他注意事項:
※依據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U-start創新創業獎補助要點」及「110年度U-start創新創業計畫第一階段申請作業須知」辦理。
※本補助款係與創業團隊公司營運直接有關之費用,經費編列原則請依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※團隊須與學校育成單位簽約進駐,完成公司行號籌備處設立申請,並向該管稽徵機關洽取扣繳義務人統一編號,始得請領補助款。
※學校應於每月至少召開2次以上輔導會議(須提供會議參與人員簽到表)及查閱團隊經費使用情形;創業團隊則應每月提供支用憑證正本予學校,不符本計畫要點相關規定者,學校應即報本署,並進行款項追繳。
※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承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「U-start計畫專案辦公室」,聯絡電話:02-2331-6086分機7215王先生、7252林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