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依據109年4月21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092103230號函辦理。
2.請「109年度U-start原漾計畫」第1階段受補助學校及團隊,於109年5月22日(五)前,備齊文件及檢附紙本公文(受文者應為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」)至U-start原漾專案辦公室(地址: 10042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B1),辦理第1階段補助款請撥作業。
3.應檢具文件:
(1)公文(受文者:教育部青年發展署)
(2)學校領據(請開立50萬元/隊,受款人應為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」,並於領據上註明學校匯款帳戶)
(3)「第一階段補助款請款文件檢核表」(附件2)
(4)「請領補助創業團隊名冊」(附件3)
(5)「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」正本(附件4)
(6)「創業團隊補助經費支用計畫表」正本(附件5)
(7)「創業團隊受款帳戶資料」正本(附件6)
(8)「獲補助創業團隊進駐育成合約書」(附件7)
(9)如有計畫變更情事,請檢附「計畫變更申請表」影本(附件8),無則免附
(10)「創業團隊執行計畫切結書」(附件9)
※以上請撥作業請列印109年度「U-start原漾計畫」第一階段補助款請款文件檢核表,並確認各工作項目後勾選「申請單位檢核」之欄位。
※學校應於每月至少召開2次以上輔導會議(須提供會議參與人員簽到表)及查閱團隊經費使用情形;創業團隊則應每月提供支用憑證正本予學校,不符本計畫要點相關規定者,學校應即報本署,並進行款項追繳。
※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專案辦公室,聯絡電話:#7257林小姐、#7213張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