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辦理目的
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表揚女性創業典範,帶動女性創業風潮,特辦理「第十屆女性創業菁英獎」選拔活動。
藉由遴選國內具創新性商品、服務或營運模式的女性菁英企業,對其創業歷程、創新模式及社會影響力進行表彰,
期能培育女性企業亮點,傳承女性創業精神,進而鼓舞更多國內女性投身創業活動,創造經濟成長動能。
貳、參選資格
- 參選對象:商品、服務或營運模式具創新性,並具社會影響力之女性菁英企業。
- 參選資格
(一)參選企業須為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國公司,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。
(二)參選企業之參選代表人須為女性,且為企業之負責人、(共同)創辦人或董事。若非以上職稱,須由負責人及公司簽署聲明書。
(三)每一參選企業至多提名1位女性參選代表人,惟僅限申請單一組別。另曾獲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女性創業菁英獎者,不得申請。
參、參選組別
不限定產業別,由企業依參選資格規定,自行擇一組別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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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卓越經營組 |
曾獲得國家品質獎、國家磐石獎、小巨人獎、新創事業獎、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等國內外獎項肯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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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傳承創新組 |
參選者為企業接班人(不限於家族傳承),接班經營並進行轉型創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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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科技應用組 |
產品或服務具數位科技及創新技術含量為主,如 AI人工智慧、大數據、IoT 物聯網、智慧城市、智慧生技及醫療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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