►目的
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,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,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「新創事業獎」選拔活動,鼓勵各業界創新新創企業,
發展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,樹立成功典範,提振創業家精神,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,為經濟注入活水。
►參選資格
創業時點:105年6月1日(含)之後成立,依據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核准設立日期(非最後核准變更日期),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。
參選標的:須為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、技術、流程或服務(包含技術服務、知識服務、商業服務)等,並已商業化或量產(運用)之企業。
►獎項名額
於「科技產業組」、「創新傳產組」及「創新服務組」三大類組中,以總得獎企業20名為原則選出獲獎企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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